討論美國的薪資稅

對做生意的朋友而言,稅的負擔除了所得稅及零售業的銷售稅(Sales Tax)之外,最麻煩又最令人頭痛的,就是薪資稅了。薪資稅由於種類繁多,稅率各不相同,而需填報之稅表又多,很多朋友常覺 搞不清楚。在這裡,我們大略地為大家作一個簡單說明,討論薪資稅有那幾種,稅率結構如何,以及薪資稅表的申 報 規定。

討論薪資稅種類,要從僱員負擔的稅及僱主負擔的稅兩方面來說明。僱員領薪水時,先要被扣下三種稅,分別是社會安全稅、聯邦所得稅及州與地方所得稅(在伊利諾沒有地方稅,因此只有州稅)。這些稅雖然是從僱員的毛薪中扣除,由僱員自行負擔,但僱主需負擔扣繳及申報的義務。

一般而言,這三種稅,在每次發薪水時都要由僱主先行扣下,到了規定的時間,再由僱主代僱員直接申報繳納給稅務機關。這三種稅之中,聯邦所得稅及州所得稅,分別有扣繳率表可查。僱主按照員工填報的撫養親屬人數,婚姻狀況,配合毛薪金額及領薪次數(月薪、週薪或半月薪等),就可查出每次應代扣稅額多少。聯邦及伊州的扣繳率表編號分別是Circular E (聯邦) 及 IL700 Booklet (伊州),如有需要,可直接打電話向 IRS 及州稅局索取。

至於社會安全稅,可分成兩項,一是社會福利捐,稅率是6.2%2008年薪在$102,000以下(每年調整)的人,每次領薪水時,僱主及僱員同時要各負擔這6.2%的社會福利捐。另一項是老年醫院保險,稅率是1.45%,僱主及僱員同時要各負擔這個毛薪之1.45%的醫院保險(沒有上限)。換言之,以2008年為例,年薪在$102,000以下的人,總共要負擔7.65%(6.2%+1.45%)的社會安全稅,年薪超過$102,000的人,超過的部分則只需再交1.45%的醫療保險,不必交6.2%的社會安全捐。

至於社會安全稅,可分成兩項,一是社會福利捐,稅率是6.2%2008年薪在$102,000以下(每年調整)的人,每次領薪水時,僱主及僱員同時要各負擔這6.2%的社會福利捐。另一項是老年醫院保險,稅率是1.45%,僱主及僱員同時要各負擔這個毛薪之1.45%的醫院保險(沒有上限)。換言之,以2008年為例,年薪在$102,000以下的人,總共要負擔7.65%(6.2% + 1.45%) 的社會安全稅,年薪超過$102,000的人,超過的部分則只需再交1.45%的醫療保險,不必交6.2%的社會安全捐。

僱主除了每次發薪水要代扣上列三種稅之外,還必須另行負擔 三種不同的稅,這是真正的薪資稅,完全是由僱用人而來。三種稅之中,第一種就是社會安全稅。上面提到過,每次發薪水時,僱主與僱員要同時負擔同額的社會安全稅,2008年度如果僱員的年薪在$102,000以下,僱主每次也要付7.65%的社會安全稅。另外兩種,分別是聯邦及州的失業稅。伊州的失業稅率有很多種,剛開始的新公司、新企業,一般是3.4%,如果沒有人去申請失業補助,經過一段時間,稅率可以降低到1.1%,該稅率適用於每個僱員每年最初的$12,000毛薪,每人每年毛薪超過$12,000以上的部分不必再繳。聯邦的失業稅率按規定是6.2%,不過,如果已交過州的失業稅,可以抵減掉5.4%(儘管實際上州失業稅只交1.1%也一樣)。因此,真正要交的聯邦失業稅是0.8%(6.2%減去5.4%)。這個稅率只適用於每人每年最初的$7,000毛薪。

概括之,美國薪資稅的負擔並不小。以一個新成立的公司作例子,剛開始時,全部薪資稅的負擔是11.85%。換言之,每僱用一個人,付出$100的毛薪,就要為他多付$11.85的薪資稅。就算超過一定限額以上的毛薪(如上文所說的$12,000$7,000),不必再交失業稅,但7.65%的社會安全稅仍不可免。

有關薪資稅的報繳規定及僱主每 次 發薪水時代扣的稅款何時要代僱員繳納給稅務機關,是完全依照稅的種類及扣下的金額多少而定,此處只討論幾種一般常碰到的狀況。以上所提及的,每次支薪時,僱主代僱員扣下的三種稅中,州所得稅需繳納給各州的州稅局,而社會安全稅及聯邦所得稅是一齊繳納給聯邦稅局(IRS),同時僱主負擔的社會安全稅也一起繳交。其他僱主負擔的另兩種薪資稅﹕州失業稅是交給各州的就業安全部門(勞工局); 聯邦失業稅則仍是交給IRS

至於各項款報繳的 時效是完全視應繳納之金額而定。幾種較常見的狀況如下﹕

社會安全稅及聯邦所得稅
  1. 一般而言,如果一季的三個月之中,累積未交之金額尚未超過$2,500,那麼可以不必先去銀行繳納,而直接等申報稅表時,將稅款與稅表一起寄給IRS

  2. 如果僱主及僱員應付之社會安全稅及僱員之聯邦所得稅在一季的三個月之中,累積未交之金額已超過$2,500,那麼,就要照下列兩種情形去銀行繳交。

    1. 每月繳付(Monthly Deposit) — 首先僱主須查看前四季(Lookback Period)所繳付的之社會安全稅及僱員之聯邦所得稅的總和,2008年僱主須查2006年第三,四季及2007年第一,二季的總和,如果此項總和未超過$50,000,那麼僱主只需要於次月十五日去銀行繳交。比如 說,如果六月底發薪水後,累積未交而已應交的社會安全稅(包括僱主及僱員兩部分)及僱員的 聯邦 所得稅合計為$1,100,那麼便應在7月15日以前去銀行繳納這$1,100,要使用IRS特別規定的付款單﹕Coupon 8109繳交,或者可用電子轉帳繳交(EFTPS)

    2. 半週繳付(Semiweekly Deposit) — 如果應交稅額較大(一般是四季合計超過$50,000), 則必須按照下列日期繳納:
      • 發薪日在週三、週四或週五: 次週週三之前繳納
      • 發薪日在週六、週日、週一或週二: 同週週五之前繳納

      如果應交稅額累積超過$100,000,則必須于次日繳交。

  3. 如果公司在2007年所繳付的社會安全稅及僱員之聯邦所得稅的總和超過$200,000,或者在2007年公司己須要用電子轉帳繳交,這些公司在2008年必須用電子轉帳繳交(EFTPS)
州所得稅

州所得稅的規定大致與社會安全稅及聯邦所得稅相同,及扣下之稅款在任何一個月份如超過$500,便應於次月十五日寄出給州稅局(伊州州法不要求去銀行交)。如果一季合計扣下之稅額未超過$500,可以每季連同稅表一起交。適用週三/週五繳交的公司,亦於同時繳交伊州所得稅(各州均略有不同)

州失業稅

州的失業稅是每季連同稅表寄出。

聯邦失業稅

聯邦失業稅需按季計算,如一季應交金額或累積未交之金額已超過$500,便應於次月底前Coupon 8109去銀行繳交,或者可用電子轉帳繳交(EFTPS)

至於應申報之稅表,大致說明如下﹕

  1. Form 941:用來申報社會安全稅及聯邦所得稅。要在每年的430日,731日,1031日及次年的131日分四季填報,交給IRS
  2. Form IL-941﹕用來申報扣下之伊州所得稅,申報時間與Form 941相同,交給州稅局。
  3. 各州失業稅表(伊州為Form-3/40)用以 申報及繳納州的失業稅表,也是每季一次,時間與上面二表相同。
  4. Form 940(940-EZ):用來填報聯邦失業稅。這各表格每年只要申報一次,是再次年的1月31日前填報當年的聯邦失業稅。

由以上說明可知薪資稅之規定非常繁瑣,這裡只介紹大概,如想知道更清楚的細節,最好向自己的會計師或向IRS及州稅局請教。同時,開始報繳或申報薪資稅之前,必須先向各有關機關報備註冊,有了各項稅號帳戶才能從事扣繳、代繳、申報,這也是不可忽視之工作。

薪資稅另有一些特別規定,譬如請來做家事之保母、管家等之扣繳規定,及臨時工的扣法等等,此處暫不予介紹。如有很多朋友有這方面的問題,我們在另專文說明。如果大家對其他任何稅的題目有特別的問題或興趣,都歡迎來信討論。